新编陶静之死(陶静的活体解剖)
新编陶静之死(陶静的活体解剖)
“本院现在宣布正式判决如下:嫌犯陶静,女,20岁,祖籍云南,汉族,利用身体器官,犯走私毒品罪成立,且数额高达484.2克,嫌犯在审讯过程中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及供认同伙,行为恶劣,罪大恶极,根据我国最新拟定试行宪法第731条21款:利用身体器官走私贩毒,且数量极为巨大的,可判处死刑,如有必要,身体器官可用于医学研究,器官采摘,移植及医学实验。本庭认为:现云南境内走私毒品猖獗,陶静走私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窝藏同伙,为典型抗法案例。本院依刑法判决其死刑,嫌犯身体用于进行器官采摘,用于制作贩毒警示教学标本以及科教视频,以上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啪”伴随着一声脆响,女法官宣布了陶静未来的命运。
陶静一声不吭,静静地低头站在法官的宣判台下,目光无神,似乎并没有感到很惊讶。就这样默默地被两名身着绿色警服的警察带走。。
陶静是云南人,出生于1971年,她是家里的老小,父母因感情不和,在她出生不久就离婚了。因为是女孩子,父不疼、母不爱,两人都不愿要她,她只有跟着姐姐姐夫一起生活。生活在这样缺少父母亲情的家庭,陶静变得有些玩世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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