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事情的起因之后,江一锋就没再关注这个话题了。
他打开工作邮箱,处理了几个邮件。
就看到微博事业部发过来的一条oa。
【拟签约刘亦菲为搜狐微博形象代言人,请审阅。】
“近期,鑫浪微博推出了姚晨作为代言人,发动“微博女王”话题,引发了大量的关注和讨论。
为应对竞争,巩固搜狐微博市场领先地位,经微博事业部研究决定,拟签约人气女明星刘亦菲作为搜狐微博的代言人。
代言合同详见附件。
请审阅并给出意见。”
江一锋如今在搜狐,算是身兼数职,除了视频网站之外,他也是搜狐微博的内容总监。
微博事业部的一些决策,都会发oa给他,让他审阅。
重要决策是需要几个高管都审阅同意后,才能通过的。
一般来说,江一锋是不发表什么意见的,直接点击同意,然后提交流程就行。
但是看到这条oa,他皱了皱眉,点开了合同。
发现代言年限是3年,价格还挺高的,3年1200万。
想了想,江一锋选择不同意,并写上了自己的意见。
【锋行传媒有明星艺人,微博请代言人,应该优先考虑自己人,我推荐高圆圆。】
这条意见发出去后,搜狐微博请刘亦菲做代言人的事情,直接就卡住了。
当天下午,张朝阳便召...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