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游荡在那条街上。
还是那条街。
酒吧招牌的霓虹管缺了半个“b”,忽明忽灭地闪着,像在徒劳地眨一只眼。
空气里浮着啤酒花和烤洋葱混在一起的腻味,偶尔有人推开酒吧的门,泄出一小截爵士乐的片段,又被门板弹回去,闷闷地哑了。
我不是来喝酒的,我自己清楚。
我靠着路灯杆站着,手插在裤兜里,指尖攥着手机边缘,硌得生疼。
来之前我给自己编了个理由:就随便走走,晚饭吃多了,消消食。
可双脚像长了记性似的,径直把我拖到这条街上。
不是麦当劳门口的座位,不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偏偏是这儿——她上次点酒不喝的那家小酒馆门前。
我在等她吗?
这念头一冒出来,我就想抽自己。她是露瑶的母亲。我大半夜在这条街上等她?这叫什么事?
可脚就是不肯动。
晚风从街口灌进来,带着点河水的腥气。
我把衣领竖了竖,目光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逡巡。
穿热裤的女孩挽着男友笑闹着过去,夹公文包的白领打着电话匆匆走过,一个流浪汉推着购物车哼着走调的歌谣——没有红色。
没有那种沉在夜色里依然扎眼的红。
我暗暗松了口气,又莫名有点发紧。说不清是希望她来,还是希望她别来。这两种念头像两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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