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的辽东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辽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共辽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在春城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中共辽东省的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中共辽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中共辽东省的十二届委员会和中共辽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决议》通过了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中共辽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八百二十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省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辽东省军区、武警辽东总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省委批准后实施。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朱定邦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德同心,艰苦奋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促进我省更快更好发展和推进公平辽东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共辽东省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辽东省委委员八十五人,候补委员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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