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对于外面的人来说,不过是两个季节的轮转;但对于在内部调查科的小黑屋里反复写材料的我来说,这半年像是在把我的骨头一寸寸敲碎了再重组。
最终的判决下来了: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三缓四。
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那份厚厚的判决书里,光头彪哥变成了一个持枪拒捕、且有重大涉黑嫌疑的通缉犯,而我则成了一个为了解救人质而“稍微”冲动了一点的英雄警察。
虽然因为违反纪律和造成重大舆情,我被剥夺了警衔,转为了警局后勤处的文职人员,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我知道,这是妈妈的功劳。
走出看守所大门的那天,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来接我的只有宋婉清一个人。她开着那辆黑色的奥迪a6,车窗降下一半,露出的侧脸依旧精致得无懈可击。
“上车。”她淡淡地说道。
这半年里,她似乎变了一些。
她好像……更漂亮了。
不是那种年轻女孩的漂亮,而是一种仿佛被什么东西滋润透了的、熟艳到极致的风情。
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更嫩,像是轻轻一掐就能出水;那原本就丰满的身材似乎又胖了一圈,特别是胸前那两团肉,把那件名贵的巴宝莉风衣撑得鼓鼓囊囊。
“看什么?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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