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起占有朱砂墨的小狼毫,陈靖根据脑海中信息,就在将满仓儿案这四个字围起来的红圈上画了几道放射线,之后换上黑墨毛笔,在射线的另一端纷纷写上了与这桩案子有关联的重要人士名字,什么刑部郎中丁哲、什么刑部主事孔琦啦,什么监察御史陈玉呀。
接下来陈靖就开始在这些名字的后面添加相应的人物信息了,这一次他恢复了前世从左向右的书写习惯。
首先是第一个审理此案件的丁哲,此君乃浙江嵊县人,乃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在此次科举的203名同进士中排名194,相当的靠后,还好国朝的传统是殿试不落。
中了进士后丁哲最初的职务是刑部广西司的主事,后来升到了刑部郎中、苏州府同知,根据尹则自序中的记载,他于正德五年(1510年)在苏州府同知位上致仕,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之后他就告老还乡,回到了浙江嵊县的老家。
信息这种东西,只要有心就能收集到很多,明朝每次科举之后都会刊发登科录,里面就有进士们的姓名、籍贯、役籍、身份、治经、字、排行、年龄和生日、三代、母氏、三代存殁状况、兄弟、妻氏、乡会试名次等信息,有些信息的用字还非常偏晦,就难三代存殁状况来说,进士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都在时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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