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请了倒休假,领着小周去了邸律师的办公室,将前后经过讲述给他听,并让他看了录像。
邸律师听完后沉思半天说道:“小赵啊,这个案子和‘彭宇案’如出一辙.当时也有路人为彭宇作证,但最终法院还是一审裁定事故双方均无过错. 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 ,共4.5 万元。而彭宇坚持自己没有撞人,只是见义勇为。后来双方当事人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彭宇还是一次性补偿徐老太1 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表示与徐老太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但后来,彭宇辞职,不知所终. 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结案后离职,笑称不会第二次再涉及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结果,这其中到底隐藏遮盖了多少真相,外人都一无所知。
彭宇案的最大意义不是表现在法律上,而是表现在道德层面——在当今时代,我们当好人做好事的道德风险到底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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