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走单,就是扒钱包,但混那片的大痞子却告诉我说:“你老公放下话了,你要再敢做这个,就让我们砍你的手,否则他会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不经意间,我才发现他骗了我的身体,还没给我留条活路。他玩够我了,就想逼我离开这个城市,他这是想逼死我。我不甘心,我就去酒吧做了公主。这是说好听点,说白了就是小姐,区别只是能自己决定是否出台。
那段日子很是屈辱,我本就是个性很傲的那种人,肯混社会砍人,也不想把自己变成这样。可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是憎恨支持着我没有倒下去。哈哈,记得那时我给自己在 qq 空间里写了个签名,算是铭志——为了憎恨,我可以卑微地活下去。
我感觉这句话说的真是那个爽,我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做公主,不只是要给客人摸来摸去,很多次客人几乎在包箱里就想上我。可我能说什么呢,没有人可怜我。怎么说呢,人生就像被太监强奸,反抗是痛苦,不反抗也是痛苦。为了活下去,我像变了一种人格一样,很疯狂,给客人跳裸舞也是常有的事。也可能说我是在发泄吧,因为又一次给最爱的人骗了。
那段黑暗的岁月里,我很感谢一个人。那个人是以前我在上海和坏小子们混社会时,曾养过我一段时间的女人。她是个拉拉,她养着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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