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夜店。
年轻人透支听力、嗓音和精神,从明天借来快乐。
众人甩着头,喝着混合的酒,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摆舞。
项维青坐在昏暗的一隅,身旁有个正在故意卖弄风情的男子。
事已至此,她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全貌。
一个年轻的杀手,早早埋伏于约翰·艾什的别墅,成为他的健身教练。
他知道项维青的行踪,并在她执行任务那天,抢先杀死了这个男人,手段漂亮具有故事性。
作为真正凶手,这个打着耳骨环的男孩在网上一一反驳网友的猜测,且毫不隐瞒地告诉项维青:人是我杀的,烟是我留的,爱心是我画的,全都是我干的……
真嚣张。
男人年近五十,很会说话。尽管项维青没有给予他眼神,他仍不放弃地滔滔不绝。
为了一次上床机会,一个人竟可以对陌生人奉承这样多,实在令人震撼。
或许已经过了足够久,项维青却忽然变了脸色。
她转过头,眼里挂上了“项氏”平和——这是项氏姐妹共有的技能,只要她们愿意,就能释放无尽的善意和包容。
只不过这不是看人的眼神,而是自上而下包容昆虫、花草和一切低等动物的眼神。
项维青从口袋里抽出小刀,半公斤左右,精制钛钢,如同死神的镰刀,放肆地插入男人的后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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