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把书包扔在书桌上,翻盖手机的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了。
他坐在床边,盯着窗外已经黑透了的天,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过着那个念头。
那块石头还在他的书桌抽屉里,蓝光早已经不亮了,渗进他皮肤里的东西像融进了血液一样,他感觉不到了。
但他知道它还在。
下午放学后他又试了一次——便利店的老板娘,四十多岁,满脸横肉,平时对客人爱答不理。
他盯着她的眼睛说“请我喝这瓶水”,她把水推过来,说“拿着吧”,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课文。
她醒了之后什么都没说,只是愣了一下,继续看手机。
他真的可以催眠别人。
只要看到对方的眼睛,说什么,对方就做什么。
醒了之后什么都不记得。
但只能控制一个人,控制第二个的时候第一个就会醒。
他试了三次,每次都成立。
陈默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他在想一个问题——该用这个能力干什么?
班上那几个嘲笑他的男生?
太低级了。
让他们跪下叫爷爷?
他们醒了会记得,会告老师,会闹大。
他不能暴露。
做大事的人不能在小事上浪费能力。
他得找一个值得的目标。
一个让他觉得这辈子都没白活的目标。
他打开翻盖手机,用2g网慢慢加载网页,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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