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途的律师函是在周一上午十点送到变量公会办公室的。
不是快递,不是邮件。
是一个穿灰色西装的女人亲自送上来的。
她踩着八厘米高跟鞋,从没电梯的六楼楼梯爬上来,气都没喘一下。
在前台——也就是阿猛用二手宜家书桌拼的那张接待台——放下信封,说了句“星途互娱致变量公会,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然后转身就走。
高跟鞋踩在水磨石走廊上,咔、咔、咔,节奏均匀得像节拍器。
鹿鹿拆开信封,看了三十秒。
然后把信纸往桌上一拍,说了句:“他们要我们把阿九的赛事直播权让渡给星途。理由是阿九在变量注册之前,跟星途签过一份电子意向书——不是正式合同,是意向书。星途现在翻出来说那份意向书里有独家条款。”
“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阿猛皱着眉。
“要看条款措辞。”鹿鹿摘下并不存在的眼镜,揉了揉鼻梁,“韩律跟我说过——大多数意向书是没有强制约束力的。但星途的法务部不是吃素的。他们赌的是我们没时间没精力打官司。五个工作日——他们算好了,正好卡在阿九第一场联赛开赛前两天。如果我们不能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阿九的联赛资格可能会被平台冻结。那孩子为了这场联赛等了八个月。”
全桌安静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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