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数量简直超出想象,每天都有大批犯人被关进监狱,其中大多数都来不及审判。
再之后,甚至不少人把安保部队的监狱当成了避难所,为了能有个管吃住的地方主动犯案自首。
因此没过多久,我们都结成了一个默契:只抓死罪犯。
尤其那种罪大恶极的,一旦遇上,就不用吝惜子弹,能当场击毙就绝不抓活口,以免浪费牢房。
起初我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对于人命的处理实在太过草率。
可是真正轮到我自己去接触这种死罪犯时,却逐渐觉得,若是要保住他们一条命,反而更加困难。
除了他们本身极具危险、常常暴力拒捕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慢慢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
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案可以说大大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
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房东的妹妹,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
最糟的一次,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
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但我从她的身高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
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血肉模糊、脸上五官歪七扭八。
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
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拿出霰弹枪,切成致命弹,却还不打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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