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二十,高三的晚自习结束铃响过,教学楼的灯光一盏盏灭掉,学生们三三两两往宿舍楼走,闹哄哄的人声渐渐散了。李富贵从保安亭里伸了个懒腰,骨头咔咔响了几声。他抓起桌上那支老掉牙的手电筒,在掌心里磕了两下,雪白的光柱闪了闪,总算亮了。
该巡逻了。
这是他一天里最后一项正经活计。校领导看他年纪大了,分配给李富贵的活儿清闲得很——白天开开门,晚上兜一圈,一个月到手三四千。够他买烟买酒,潇洒快活。
李富贵打着手电筒,哼着十八摸的小曲儿,沿着操场慢悠悠地晃。手电筒的光柱在黑漆漆的跑道上扫来扫去,时不时往操场边的小树林里探一探。那片林子他再熟悉不过了。这些年在里头逮着过不知多少对野鸳鸯,血气方刚的小年轻,以为黑灯瞎火的没人瞧见,裤子脱到脚踝就急着往一处凑。
他最乐意干的事,就是在那些小情侣快要到顶的时候突然打开手电筒,扯着嗓子喊一声“干什么呢”。看着两个光着白花花屁股的小崽子惊慌失措地蹦起来,裤子都来不及提,那狼狈样他能笑上一整天。
前面小树林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
李富贵眼睛一亮,嘴角扯出个猥琐的笑容。又来活了?他麻溜地关掉手电筒,蹑手蹑脚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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